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860128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是做涤纶化纤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化物流仓储服务,并购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一村资本部分股权,自2020年8月起一村资本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购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不再属于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化纤产品主要为涤纶短纤维,基本的产品包括水刺专用涤纶短纤维、半消光涤纶短纤维、有光涤纶短纤维、荧光增白涤纶短纤维等。其中,水刺专用涤纶短纤维主要使用在于水刺、针刺等设备,最终产品被大范围的应用到卫材、医疗和擦拭,汽车、过滤、皮革和工程基建等领域。半消光涤纶短纤维、有光涤纶短纤维、荧光增白涤纶短纤维大多数都用在纺织行业,单独纺纱或与棉、粘胶纤维、麻、毛、维纶等混纺,所得纱线用于服饰纺织、家装面料等。
公司涤纶化纤业务的主要大宗原材料是PTA和MEG。精对苯二甲酸的市场属于垄断市场,供应商的选择范围比较小,供应商来源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公司对原材料的采购通常是和生产厂商直接协商,选择存在竞争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选择签定年度合约价格方式,并通过点价模式作为补充。
化纤厂生产车间主要有6个,其中聚酯车间2个,纺丝车间4个。目前已形成年产各类涤纶短纤维产品40万吨的生产能力,引进德国吉玛公司的聚酯生产装置以及德国纽玛格公司的涤纶短纤维工艺流程,采用国际先进的纺线联合机,后牵伸联合机。聚酯生产中心采用JCS集散型控制管理系统,使聚酯生产实现了由计算机控制的自动化生产。短丝生产中心采用了DCS集散型电脑控制,可生产各种规格纺织类、非纺织类涤纶短纤维。
涤纶短纤维的生产流程如下:备料(PTA+MEG)→打浆→酯化→缩聚→熔体输送→熔体过滤器→纺丝→卷绕→横动→原丝检验(化验室)→集束→牵伸→叠丝→蒸汽预热箱→卷曲→定型→切断机→检验(自检)→打包→成品检验→成品入库。
化纤厂的销售市场大致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传统纺织行业的客户市场,另一类是针对非传统纺织行业,主攻国外市场。化纤厂的销售经营以市场为导向,同时兼顾出口政策和汇率变化,调整销售策略,追求可持续效益。在两大类市场的基础上,结合现有市场客户群及潜在客户群进行市场细分,对不同类别的客户开展不同的经营销售的策略,化纤厂现有10条生产线,能够准确的通过客户需求生产不同规格的产品。
化纤厂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现货销售和长期合作销售。现货销售一单一结,长期合作是和稳定的客户以月初报价、按平均价月结的方式。化纤厂以直销为主,直销客户占比90%,经销商占比10%。
化纤厂销售部主要分为内销、外贸和后台。内销负责国内市场的销售,外贸负责外国市场的开拓和销售,后台负责订单接收和内勤管理。化纤厂注重销售人员的培养,销售队伍非常稳定。公司销售部通过适用的方法,对客户有关公司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监视,每年综合统计客户满意度并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
公司的石化仓储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华西码头开展。华西码头位于苏、锡、常化工企业中心区,紧邻长江、连京杭大运河,顺长江而上可直达长江中上游主要城市,地理位置优越,是长三角石化物流基地的重要国际港口口岸。华西码头仓储总容量达30万立方米,可接卸苯类、醇类、酸类等五十多种化工品。经过多年的稳健发展和客户积累,华西码头目前已经成为长江中下游较为成熟的物流仓储企业之一。
公司石化物流仓储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液态化工品的码头装卸、仓储、驳运中转、管道运输等服务。客户将其采购的化工品存储在公司的储罐中,公司为其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华西码头拥有一座5万吨级液体化工品专用码头。码头有5个泊位,可同时停靠2个5,000吨级外轮,另外拥有4个1,000吨级内轮泊位。
华西码头现有8个储罐区,共有储罐89个,其中保税区储罐有19个,总罐容30.48万立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储罐数量和罐容未发生改变。目前储罐存储品种约30个,主要包括苯乙烯、正丁醇、丙酮、甲甲酯等。
华西码头仓储业务分为装卸、仓储两部分,装卸业务指利用自有码头,为客户提供货物的装卸服务,收取装卸费;仓储业务指货物通过连接码头的专用管道输送至储罐,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服务,收取仓储费。为使客户顺利办理通关手续,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代办手续,同时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公司的定价模式是首先向客户收取首期保底基本费用,该基本收费按照储存30天的标准计价;超过30天后的时间按日标准收取仓储费。根据对市场的敏锐把握,基于自身的行业优势地位,公司采取了对公司较为有利的定价模式。
公司按月计算应收客户仓储服务费,客户最迟必须在提货前支付完毕所有的费用,否则不予放货。公司回款情况良好,账期较短,盈利质量较高,公司的这种结算模式确保了公司的稳健经营。
建立多渠道的市场信息网络,全面了解重点区域市场和客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信息,采取多种手段推介公司信息,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
完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和售后服务,公司精耕市场,对客户群和市场进行了深入地细分。按照每个客户性质划分为不同销售类型,有的放矢地开发新客户。重视对老客户的维护工作,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和服务项目,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真实需求。
建立和实施灵活的定价模式,本着长期合作,利益共享,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稳定老客户,不断开发新客户。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6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出具了《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跟踪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6华西01”和“16华西02”的信用等级为AA。
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和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没有变化。跟踪评级报告披露于2020年6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0年7月14日,中诚信出具了《中诚信国际关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及转让一村资本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关注公告》,披露于2020年7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
此外,中诚信重视与公司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会影响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做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2020年,在面临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双重影响下,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产生了较大变化,国内经济环境受宏观环境的影响面临新的下行压力。公司董事会积极谋划部署,带领经营管理层攻坚克难,迎难而上,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全力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全年整体运营情况保持平稳。
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35,555.8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26.09%;实现盈利-30,299.0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137.04%;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利润-33,274.2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159.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62.3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71.61%;每股盈利-0.38元,较上年度减少了160.32%;每股净资产5.31元,较年初减少了8.13%;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7%,较上年度减少了18.36个百分点。2020年度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的根本原因:1、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下跌,其本期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影响利润减少2.52亿元;2、公司本期转让了一村资本36.431%股权,一村资本自2020年8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为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该笔交易减少合并报表利润2.30亿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受年初疫情叠加春节影响,化纤行业一季度开工负荷大幅下降,随着疫情逐渐好转,行业开工负荷逐渐恢复,至第三季度,在国内经济回升、冷冬预期等刺激下,行业开工负荷基本赶超上年同期水平。从外部环境看来,全球疫情的发展远超预期,世界经济仍处于衰退之中。全球经济复苏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外需市场压力依然较大。从内需市场来看,在全球疫情“大流行”背景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宏观经济实现率先复苏,为化纤行业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速消费潜力释放,进而形成“企业利润修复一居民消费改善一投资信心提振”的良性循环。国家助企纾困,“六稳”、“六保”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也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纺织化纤行业经济运行回归至正常轨道。
面对化纤业务不景气的行业环境,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类型,大力开发差别化纤维,内部强化管理,提质增效,产品毛利率上升,化纤产品实现的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在内部管理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企业规章制度,加大了对各部门各环节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给各车间下达了产质耗指标,以便找到问题,采取措施,进而优化作业方式。使日常工作更加有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了员工团队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提升了企业整体战斗力。
在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上,公司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关闭热力煤炉,改用天然气炉;于2020年增设VOCs治理设施设备;并按照废水排放要求,提高废水COD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控制“三废”排放,确保环保合规;在能耗节约上,通过先进的工艺技术,改造蒸汽闪蒸系统、工艺空调系统等,切实履行环保义务。
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产品运用于非织造领域,用于防护服、消毒湿巾类产品,为保障防疫用品投放市场做出应有贡献。
在市场开发和科研创新上,公司与南通大学签订了技术开发合作协议,主要研发:改性聚酯纤维,超短聚酯纤维以及易染色聚酯纤维。公司将进一步依托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新品研发、技术合作以及产学研上加大投入。报告期内,公司被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为首批短纤交割品牌和交割厂库。
2020年公司主营产品涤纶短纤维销售量为392,838吨,较上年度增长了2.25%,生产量386,512吨,较上年度减少了0.17%,库存量为6,256吨,较年初减少了50.28%;涤纶短纤维销售收入21.01亿元,较上年度减少了21.87%,涤纶短纤维产品全年实现毛利1.26亿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4.75%,涤纶短纤维毛利率为5.99%,较上年度增加了2.22个百分点,毛利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化纤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产成品的单位销售价格及原材料的单位采购价格均较上年同期下降,但销售单价的回落幅度小于单位成本的回落幅度。
报告期,华西码头继续大力开展各项行业体系认证工作,在ISO三体系的基础上顺利通过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级达标认证;同时通过了欧洲化学品分拨协会的CDI-T体系审核换证,达到了世界液体仓储行业的最高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华西码头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增设码头油气回收和发货台碱洗处理装置;对自有装车台安全自动化进行升级改造,所有的装车设施加装定量装车系统和紧急切断控制系统,达到所有物料能够进行底部装货,减少物料挥发的同时,做到定量装车,避免了频繁的补货的安全风险,杜绝了物料超发和跑冒滴漏安全隐患;并且实现了“一人多车”的接发车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仓储效率;所有的重大危险源储罐完成了高液位连锁紧急切断阀装置的安装,所有氮封储罐完成了紧急泄压阀的安装,有效避免了各类仓储安全事故达到发生;对储罐、管线、管架以及消防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测维保、除锈防腐,大大提高了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从而有效防范了由于设备设施腐蚀引发的各类事故。
这一系列举措也得了相关监管部门和客户的肯定,华西码头先后被南京海关评为“查验示范点”、被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评为“优秀仓储服务商”;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评为“中国化工物流行业百强仓储服务企业”、“化工物流行业金罐奖和安全管理奖”、“化工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华西码头继续保持稳健增长的态势,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090.6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了20.25%,实现净利润9,142.5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了35.75%。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伙企业权益的议案》,由公司控制主体上海启澜收购Diamond Hill, L.P.部分权益。Diamond Hill, L.P.合伙份额收购交易以及由其引发的共售权交易已于2021年2月完成,上海启澜共计取得索尔思光电31.57%的股权,交易总价为人民币95,856.8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及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向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联”)转让一村资本34.43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9,849.45万元。同时,公司向无锡致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一村资本2%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8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20年9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一村资本的股权比例下降至44.776%,一村资本自2020年8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6.09%;实现营业成本20.7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0.17%,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本期化纤产品的销量虽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受化纤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产成品的单位销售价格及原材料的单位采购价格均有所下降,影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双降;2、原材料贸易等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59.22%,主要原因是:1、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票价格下降,其本期产生的公允市价变动收益减少,影响利润减少2.52亿元;2、公司转让一村资本36.431%股权,自2020年8月起一村资本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笔交易减少合并报表利润约2.30亿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通知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一村资本部分股权,一村资本自2020年8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020年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分别是华西码头、华西资本、江阴市华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华西非织造布研发基地有限公司、上海鑫华汐实业有限公司。结构化主体1家,为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本报告全文第十二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华西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协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上。
内容详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上。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300,875.94元,本年末共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662,843,186.45元。
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2020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886,012,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300,644.35元。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9),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协恩先生、包丽君女士、吴茂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内容详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上。
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内容详见《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目前持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江苏银行,证券代码:600919)2.03亿股,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泰证券,证券代码:601688)1,000万股。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公司发展的策略、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财务情况,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根据证券交易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处置上述相关金融实物资产,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协恩先生、包丽君女士、王宏宇女士、吴茂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上。
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25),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协恩先生、包丽君女士、吴茂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关于与控制股权的人进行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2021年日常生产经营等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资金现状,2021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票据、信用证、贴现、保函、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该额度在年度内能循环使用。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资金利率、担保方式、抵押质押方式、增信方式将视公司真实的情况、市场行情、金融机构要求等确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框架范围内具体操作。
内容详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内容详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0),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在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四楼奋斗厅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华西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秀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300,875.94元,本年末共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662,843,186.45元。
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2020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886,012,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300,644.35元。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9),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能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内容详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做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6、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0),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1、议案7涉及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关联担保,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
2、异地股东可用传线:00,下午13:00一16:00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附件2: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销售热线:13555854355 13478287278
座机:024-28419715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高官台53号